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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高新区卧龙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卫里路北段) 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24-09-19 作者: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贡高新区卧龙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卫里路北段) 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发[2023]项批新166号、自发【2024】项批新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高新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自贡市高新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发[2023]项批新166号、自发【2024】项批新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凯环球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自贡市高新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卫里路北段起于南岸新区外环路,向北跨越花海及釜溪河,止点接汇兴路与东城大街交叉口。建设内容包括起、终点交叉口改造,新建卫里路长约1140米,其中道路长364米,宽31米,桥梁长775米,宽31-34 米,并建设相关配套市政排水、交安、照明、接驳骑游道、绿化等附属设施。本次招标为二期,实施范围为:总长约286.0m,其中道路长约62.5m,桥梁长约223.5m,标准宽31~34m(不含吊杆区宽度),包含终点交叉口改造,并建设相关配套市政排水、交安、照明接驳骑游道,景观绿化等配套工程。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4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5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工期+ 缺陷责任期。

2.6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桥梁单跨跨度不低于120米的桥梁工程监理业绩(已完成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正在监理和新承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9月20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login.sccin.com/?zigong)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入口,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  10日09时15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自贡市高新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金川东路21号

 邮    编:6430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0813-823292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中凯环球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 9 栋 1 单元 9 楼 909 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6028168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9月19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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