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自产业园配套道路—北五路及配套土石方平场工程比选公告-公告公示-自贡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自贡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首页>公告公示

公告公示/ Publicity

昆自产业园配套道路—北五路及配套土石方平场工程比选公告

时间:2022-09-22 作者: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自发[2022]项批新15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自贡市高新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自贡高新区板仓工业园区  

2.3 项目规模:  新建北五路长约1.20km,宽24m,并建设相关配套市政交安、路灯绿化设施;场平面积约461亩,总挖方约79.4万m3,总填方约185万m3。   

2.4 计划工期:   7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  年  11  月

2.5 项目总投资:  132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132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0 个(0-10)  市政公用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10 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从业资格方章(提供带二维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注册建造师证书信息一致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注:以上人员须受聘于申请人单位,申请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12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并提供相关证件的有效证明材料、毕业证(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截图等有效证明),以上人员须符合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相关规定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和行政主管部门职称任职资格文件扫描件和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3、提供《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4、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应为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业绩,须提供《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查询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等完整截图,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4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2 年 09月23日 09 时 00 分至 2022年 09 月 27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2 年 09月23日 09 时 00 分至 2022年 09 月 27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和自贡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自贡市高新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大街186号高新管委会5楼

邮    编: 643000  

联 系 人: 罗老师     

电    话: 0813-8211428

传    真: /  

 

  2022  年  9  月 22日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上一篇:高投金融大厦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下一篇:高新区物流仓储一期项目(厂房集中区)地基基础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流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