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5 作者:
项目名称:魏明伦戏剧馆经营性项目
项目编号:GXCT-WL-20230612-01
采 购 人:自贡市高新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采购预算:/
成交服务费:在前叁个月的培育期之内,服务费为月销售额的 60 %;在培育期期满至合作服务期限壹年之内,服务费为月销售额的50%。
成交日期:2023年07月05日
成交供应商:四川白丁文化创意策划有限公司
成交明细:(1)承担魏明伦戏剧馆经营性项目专业服务管理人员费用(茶艺师、评书演员、品牌策划宣传员、咏春拳教练、研学课程助教等),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工资、社保费、福利等。
(2)牵头负责魏明伦戏剧馆经营性项目的运营、策划服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与采购人商议一致后实施;
(3)承担魏明伦戏剧馆经营性项目所需茶品、饮品、活动道具及研学所需耗材等费用。
(4)需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魏明伦戏剧馆经营性项目的客流量,增加经济效益。
(5)供应商员工与供应商须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薪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酬标准,员工在职期间必须购买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保险;因供应商对外招聘人员所产生的各类劳动纠纷等事故由供应商负责。
(6)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改变房间内的水电气设施设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改动、拆除房间的建筑结构、装修,如因供应商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房间内的相关设施设备,除必须恢复原状外,还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8)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房间交予他人从事经营活动;更不得利用房间进行非法活动。
(9)魏明伦戏剧馆经营性项目的经营责任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共同承担;
(10)魏明伦戏剧馆经营性项目的管理责任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共同承担。
(11)魏明伦戏剧馆经营性项目的安全责任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共同承担,但排除供应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伤害。
(12)魏明伦戏剧馆经营性项目的销售额由采购人统一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