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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高新区智能交通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磋商公告

时间:2022-12-05 作者: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自贡市高新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自贡市高新区智能交通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SCCG[2022]0196号 。

2.采购项目名称:自贡市高新区智能交通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3.采购人:自贡市高新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预算: 16.24万元。

3.最高限价: 16.24万元。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6.1本次磋商文件获取可通过线上方式,潜在供应商应于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  12月12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资料加盖单位鲜章并扫描后(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我公司工作人员)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156678248@qq.com【联系人:魏先生,联系电话:18108214229(仅提供咨询及招标文件费用收取服务)】,确认收到资料后将发送磋商文件等资料。获取磋商文件需下列证件(证明、证书):经办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6.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12月 16日14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 16日 14时30  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磋商地点:自贡市高新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楼212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自贡市高新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自贡市自流井丹桂大街186号高新管委会5楼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550759318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1810821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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